关键词 |
遗失声明,广告部,登报挂失,广告部电话 |
面向地区 |
全国 |
品牌 |
晶元 |
尺寸 |
1寸 |
西海都市报广告部电话:400-869-8667
登报须知
1.客户在本报刊登广告须按《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2.客户广告内容应真实,合法,如有不妥之处本部有权删改;
3.部分广告客户需交有效证明文件;如证件不齐本报有权拒登;
4.客户来稿应书写清楚,客户可自行设计或有我部代为设计广告版面;
5、刊登广告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登报稿件(加盖公章)并预付广告费。
xx贸易有限公司遗失公章,财务章,法人章(x),声明作废。
遗失xx集团有限公司2-100号摊位,经营金收据,金额2000元,收据号0003028,姓名:吴文通,声明作废。
朱xx遗失xx法女装大厦306商铺(经营金)收据,收据编号00001344金额5万元,声明作废。
xx钢琴艺术有限公司遗失公章,财务章,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