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策传媒有限公司 时间:2024-05-17 01:31:25 [举报]
新疆日报登报电话:400-8698-667
纳税人办理清缴发票和清缴税款之后,持《注销税务登记表》前往主管区局或者是主管税务办事处的综合服务窗口办理注销。
税务人员录入注销税务登记受理信息,并向纳税人发放受理回执。同时主管税务机关需要对纳税人实施注销税务稽查(核准)。
纳税人凭主管税务机关实施注销税务稽查(核准)后加盖同意注销意见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原注销受理回执及税务登记证到主管区局或主管税务所的综合服务窗口办理注销核准手续。
税务人员的受理纳税人的注销核准申请后,收回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并为纳税人开具《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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