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策传媒有限公司 时间:2025-03-20 10:57:49 [举报]
南方都市报登报电话:400-998-6906
郑老师 在线办理,方便快捷报刊登报办理:遗失声明、登报挂失、注销公告、减资公告、公告、声明、启示、转让公告等
清算公告是指公司解散后,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财产、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通知债权人、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清算公告是在企业发生解散事由后所进行的一种法律程序。
标签:公告声明登报,清算公告登报,注销公告登报,购房票据丢失登报